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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和广大游客朋友们征集此类问题线索、接受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旅行社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2.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行为。

(二)导游违法执业行为

1.未经旅行社委派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

2.导游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3.导游执业过程中,擅自变更行程、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违法行为。

(三)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1.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

2.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违法行为。

3.其他市场主体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24小时);

专项举报专线: 0523-?83220110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举报信件地址:兴化市荡南路401号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

电子邮箱:xhswhsczhzfdd@163.com ;

3.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和提供材料要客观真实,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等将被追究责任;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及游客出游请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审慎甄别“低价游”“零团费”等营销宣传,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防范消费陷阱。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及时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理性维权。


特此公告。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6日????


发布时间: 2025-05-27
截止时间: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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